一、 沈阳市于洪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七)-背街小巷改造工程施工八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河南省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河南省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市于洪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七)-背街小巷改造工程施工八标段 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 沈阳市于洪区沈阳何氏医院扩建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一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一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何氏医院扩建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沈阳市于洪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七)-背街小巷改造工程施工五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青尧建设有限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青尧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市于洪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七)-背街小巷改造工程施工五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 沈阳市于洪区昆山西路与304国道连通-丁香道口平改立工程施工 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昆山西路与304国道连通-丁香道口平改立工程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五、 沈阳市于洪区 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于洪新城66KV外电源工程盾构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承建的 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于洪新城66KV外电源工程盾构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