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规定,现决定依法注销沈阳人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1家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到期未延续的1家单位名单
序号 | 许可证号 | 机构名称 |
1 | 辽A20221623 | 沈阳人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规定,现决定依法注销沈阳人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1家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到期未延续的1家单位名单
序号 | 许可证号 | 机构名称 |
1 | 辽A20221623 | 沈阳人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