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9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规定,现决定依法注销辽宁洁达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序号

许可证号

机构名称

1

A20221626

辽宁洁达科技有限公司

2

A20221629

辽宁神州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3

A20221632

沈阳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A2022B0012

盛安教育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5

A2022B0013

辽宁瑞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