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街创中心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沈人社函〔2025〕12号)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本年度申报的41家创业工作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 17日,公示内容详见附表。
在公示时间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提出,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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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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