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沈阳市大东区本钢宝锦(沈阳)汽车新材料加工配送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本钢宝锦(沈阳)汽车新材料加工配送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 沈阳市大东区辉山明渠拓宽改造工程三期(辉山水库至东贸路桥段)工程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业丰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业丰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辉山明渠拓宽改造工程三期(辉山水库至东贸路桥段)工程绿化提升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 沈阳新民市 辽宁中油宝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民市城南加油站新建 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承建的 辽宁中油宝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民市城南加油站新建 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新民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四、沈阳新民市久顺家俱全品类智能生产项目3-1#厂房、3-2#厂房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众维重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众维重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久顺家俱全品类智能生产项目3-1#厂房、3-2#厂房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新民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五、 沈阳市于洪区 美丽村庄绿化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辽宁业丰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辽宁业丰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于洪区美丽村庄绿化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六、 沈阳市于洪区2022年于洪区口袋公园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汇竺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汇竺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承建的 2022年于洪区口袋公园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七、 沈阳市于洪区2022年于洪区口袋公园工程一期施工三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汉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汉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2年于洪区口袋公园工程一期施工三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八、 沈阳市于洪区于洪新城第一小学新建教学楼及食堂工程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圣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圣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于洪新城第一小学新建教学楼及食堂工程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九、 沈阳市于洪区2022年于洪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施工二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大连佳保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大连佳保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 2022年于洪区口袋公园工程二期施工二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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