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按照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有关要求,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经办中心业务将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
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经办中心(社保大厦一楼)经办窗口将于2026年2月27日搬迁至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并试运行,所受理的社保经办、工伤认定及退休审批业务将迁至新址办理,新址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运行,在此期间社保业务两处地址均可办理,工伤认定和退休审批业务在新址办理。
二、新址地点
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三、交通指引
115路、209路、214路、215路、244路、247路、265路、293路、295路等公交线路经停,或地铁2号线至“人民广场站”。
本次仅为市本级“社保经办窗口”迁移,各区社保经办窗口服务地点、办理事项均保持不变,参保单位和个人可前往各区社保分中心办理业务,也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市社保中心官方网站及“沈阳社保”微信服务号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
特此公告。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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