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大东区华晨宝马产品升级(大东厂区)总装车间扩建项目—临建及排迁工程等4个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一、沈阳市大东区华晨宝马产品升级(大东厂区)总装车间扩建项目—临建及排迁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华晨宝马产品升级(大东厂区)总装车间扩建项目—临建及排迁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28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二、沈阳市大东区华晨宝马产品升级(大东厂区)NEX能源中心扩建及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北京金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北京金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华晨宝马产品升级(大东厂区)NEX能源中心扩建及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28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三、沈阳市于洪区细河路公交停(保)场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细河路公交停(保)场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28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沈阳市于洪区全流程离散型航空航天构件高效数字孪生工厂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全流程离散型航空航天构件高效数字孪生工厂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28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