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市于洪区五彩阳光城养老社区三期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承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承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五彩阳光城养老社区三期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沈阳市铁西区冶金园管网、道路改造及规划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向铁西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铁西区人社部门审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冶金园管网、道路改造及规划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73026(铁西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十一街1-92号-铁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法库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叶茂台镇四架山(17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恒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法库县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法库县人社部门审核,辽宁恒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法库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叶茂台镇四架山(17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7119316(法库县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法库县河南街南外环路38号
四、法库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叶茂台镇四架山小黄地村(18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三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法库县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法库县人社部门审核,辽宁三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法库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叶茂台镇四架山小黄地村(18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7119316(法库县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法库县河南街南外环路38号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