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相关要求,通过自主申报、文件审核、专家实地评估等程序,对已到期和即将到期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进行续期评估,经评估26家机构符合续期备案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本公示公布后,对公示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匿名信及匿名电话不予受理。书面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受理部门: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4-22894210
联系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邮政编码:110041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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