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政策咨询相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5-08-28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称取得具体有哪几种方式?

我市职称取得方式有三种。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及沈阳市人社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111号)规定,职称取得有三种方式: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含硕士、博士)毕业生确定、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申报职称评定(评审、确定),有哪些材料?

根据《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辽人社规〔2020〕3号)文件,申报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涉密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脱密处理后方可用于申报。具体申报哪些材料,根据属地化管辖原则,可咨询申报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区、县(市)人社局或市直部门、企业集团(公司),相关申报表格可以登录沈阳市人社局官网自行下载(http://rsj.shenyang.gov.cn/)。

没有工程师证书,但取得了一级建造师证书,是否可以用来申报副高级职称?

根据《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辽人社职〔2020〕38号)以及《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2023版)》(辽人社职〔2023〕43号)规定,在国家确定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