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9-04-02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3日,我市印发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沈政发〔2019〕6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就业工作作出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8〕45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第三部分是目标任务,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

(一)关于指导思想部分。《方案》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出了把稳就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指出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深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就业政策,不断加大促进就业工作力度,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创业创新,持续推进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强化重点群体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确保就业大局持续稳定,强调了为加快推进开创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的新局面提供强有力人力资源支撑。

(二)关于基本原则部分。一是政治引领,凝聚合力。强化稳就业政治责任,推动形成稳定就业的强大合力。二是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始终聚焦困难集中、问题突出的重点群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抓住影响就业稳定的关键环节,切实解决企业和劳动者的实际问题。三是政府统筹,市场调节。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人力资源方面的决定性作用,统筹发挥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小微企业的各项支持政策联动作用,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四是有序推进,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做到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补尽补”,加大政策投入力度,规范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三)关于目标任务部分。一是通过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等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通过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扩大就业见习覆盖范围、保障失业人员权益等方式,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三是通过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力度等方式,充分发挥创业引领作用;四是通过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开展职业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职业培训服务水平;五是通过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创业扶贫、组织劳务输出、开展技能扶贫行动等方式,实施精准就业扶贫。

(四)关于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明确要求,一要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完善由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共同参与的就业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就业目标责任制和考核监督机制。二要做好就业形势监测,建立就业应急责任体系,切实维护就业局势稳定。三要大力促进政策落实。四要切实加强政策服务。五要广泛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形成稳定、扩大就业的合力。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