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6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沈阳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名单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1.时间:2021年7月9日进行,上午6:30开始;

2.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体检中心位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康复中心B座二楼;

3.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2号(省政府南门、省政协斜对过、省儿童医院东侧);

4.乘车路线:

公交车:106、281、280、245、162、136、279、213、292、227等黑龙江街下车。

地铁:二号线辽宁中医药大学站A出口东走300米,

   十号线辽宁中医药大学站A出口东走300米。

5.项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黑色签字笔、体检费等。(约455.04元,费用自理)依据检查结果,体检医师可能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由此产生的额外体检费用,请考生准备充足。

2.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表应如实填写;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3.查体前核对查体表内容是否属实,各种化验单和检查项目是否齐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查体资料。

4.查体前一天应避免劳累,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查体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尿检标本留置应达到尿管高度2/3处,并妥善放置于卫生间尿架上。

5.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做妇科检查前需排小便,请提前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待经期完毕后补检。

6.不得放弃某个体检项目,查体完毕须检查所查的项目是否齐全,并把自己的查体表送至前台。

7.怀孕或备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避免进行DR、妇科内诊等检查。

8.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学校将在参加体检人员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体检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本次招聘拟考察对象。

9.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1.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体检当天到达体检医院测量体温时,发现有发热或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的考生,须暂停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安排。根据有关地区疫情形势的变化,本次体检时间及要求将随之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公开发布通知。

2.考生参加体检时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自备),非体检需要外,中途不得摘掉口罩。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体检期间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沈阳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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