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相关市直用人单位:
根据相关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我市公益性岗位和民生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沈人社发〔2024〕16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相关市直用人单位:
根据相关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我市公益性岗位和民生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沈人社发〔2024〕16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