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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 职务、职责分工
曹政东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李霞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事工作、社会保险事业服务等工作。 分管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李建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政务管理、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和任免、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就业创业、职业能力建设、失业保险、就业和人才服务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工资福利处(表彰奖励和任免处)、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市场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失业保险处、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闫晗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行政审批、政策研究、法治建设、信息化、营商环境、财务审计、劳动关系、调解仲裁、信访、劳动监察、农民工、党建、纪委、劳动者维权等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营商环境建设处)、财务审计处、劳动关系处、仲裁信访处、劳动监察处、农民工工作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党建、纪委)、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郑仁斌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党委书记
主持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党委工作。
王铁军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
李光耀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党委书记
主持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党委工作。
吴尧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行政和业务管理全面工作。
孙常涛
沈阳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任(院长)
负责沈阳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
张万东
二级巡视员
协助闫晗同志开展相关工作。
田阳
一级调研员
协助李霞同志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