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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投诉:22853723  人社政策咨询:12333


处室职责处室负责人

(一)办公室。  对外咨询电话:22539123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统计、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牵头负责企业帮扶工作。承担沈阳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主任:于焱博

(二)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营商环境建设处)。  对外咨询电话:82829518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确认事项的实施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调研及专家咨询工作。统筹协调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处长:邹云龙

(三)财务审计处。  对外咨询电话:22707145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参与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 产、资金管理、机关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

处长:刘小钊

(四)工资福利处(表彰奖励和任免处)。  对外咨询电话:22539033

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绩效工 资、津贴补贴和福利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统计调查。负责全市机关及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和岗位管理等工作。组织落实省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相关政策,承担管理服务工作,对生活艰苦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开展帮扶。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职务任免相关事宜。

处长:周雪松

(五)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市场处)。  对外咨询电话:83963212

按分工拟订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市人才工作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重大人才计划、人才项目、人才政 府荣誉制度。承担国家及省、市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申报工作。负责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拟订留学人员来沈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归国留学人员服务工作。


处长:王海峰

(六)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处。  对外咨询电话:22539021

负责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执行国家及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负责全市各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委员会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负责市本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处长:赵 峰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对外咨询电话:22539025

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等工作。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组织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备案工作。

处长:姜 胜

(八)就业促进处。  对外咨询电话:82829516

负责拟订全市就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政策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及公平就业相关工作。指导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办业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处长:王 辉

(九)职业能力建设处。  对外咨询电话:22899105

负责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拟订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 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及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政策及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负责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全市技工 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安全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组织推进专业建设工作。

处长:曾兆和

(十)劳动关系处。  对外咨询电话:22855266

负责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指导规范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指导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和企业依法裁员及劳动标准拟订工作。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情况。组织实施特殊工时审批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工作。


处长:志峰

(十一)仲裁信访处。  对外咨询电话:22527913

负责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开展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专职、兼职仲裁员考核、聘用和仲裁员资格登记、审验、发证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群体性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信访统计及分析研判工作。负责机关来信、 来访、网上信访等接待处理工作。

处长:王玉忠

(十二)劳动监察处。  对外咨询电话:22539048

负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长:柯 

(十三)农民工工作处。  对外咨询电话:22539049

负责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农民工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问题的重大事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统筹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促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三农”工作的统筹协调及督促落实。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政策、规划及标准。


处长:梁 兵

(十四)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  对外咨询电话:22899313

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依法处置欺诈骗取待遇问题,监督检查企业年金备案情况。按国家及省统一政策办理退休审核、供养直系亲属审核等待遇审核业务。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负责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工作。

处长:那功烨

(十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  对外咨询电话:22899335

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负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养老金条件审核确认工作。监督指导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相关工作。

处长:郭忠东

(十六)工伤保险处。  对外咨询电话:22511952

组织实施工伤保险政策。 按权限承担市本级及以上工伤认定相关工作,指导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监督经办机构与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依法处置欺诈骗取工伤保险待遇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工伤预防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处长:时 刚

(十七)失业保险处。  对外咨询电话:22539041

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失业预警制度,负责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实施方案。负责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实施方案。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及失业人员信息管理。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处长: 

(十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对外咨询电话:22899263

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办法。监督检查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支付。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处长:由振军

十九)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对外咨询电话:22539039  行风热线:22539056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处长:李 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