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劳务派遣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年05月13日

政策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制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之“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明确责任: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场所开展经营活动;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应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应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有关规定载明被派遣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事项,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等内容;用人单位建立并完善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等培训;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按照国家规定和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保障相关待遇;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做好工伤认定有关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涉及劳动者工资、社保等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具体举措: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双随机”检查等工作,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抽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不得在专职消防员等安全生产岗位和煤矿、非煤矿山井下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严禁“假外包真派遣”。各劳务派遣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经常性开展隐患大排查活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值班人员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和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引导职工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工作场所消毒和通风等良好习惯。各劳务派遣单位要对本单位办公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重点对安全生产问题易发、多发的建筑、交通、化工等行业及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进行全面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