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展沈阳市事业单位“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2020年12月29日

一、 出台背景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9月28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培育弘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的工匠精神,对全方位提升沈阳事业单位营商环境建设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全市事业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着力打磨全体人员的工匠精神,为推进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增强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二、政策依据

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市委宣传部、沈阳市委政法委、沈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全市广大公务员践行服务宗旨 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沈组通字〔2020〕29号),按照文件要求,全市各级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参照开展)。

通知要求,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开展的相关活动,并规定“持续利用‘强党建、亮承诺、比服务、优环境’载体,掀起‘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市直机关在行动的热潮”“持续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窗口单位,通过知识竞赛、业务能力测试、主题演讲、职业道德讲堂、交互式岗位体验等方式开展岗位服务竞赛活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2021年9月底,组织事业单位开展‘营商环境优秀窗口(岗)’评选”共三项指标任务。

三、 方案内容和活动亮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参加人员”“时间安排”“活动内容”“有关要求”五个部分,还包括《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优秀窗口(岗)”评选活动工作方案》《“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每月活动情况表》《“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联络表》三个附件。主要明确了下列事项:

(一)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全市事业单位要以“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为契机,着力打磨全体人员的工匠精神,为推进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增强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二)参加人员为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负责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底。

(四)活动内容为“树牢营商建设价值观,增强主人意识责任感”“增强岗位实践体验,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宣传调度考核,统筹推进工作实施”“注重总结评选验收,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组建“8090新时代政策便民宣讲团”“‘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演讲团”和“优秀事迹报告团”。通过开展“‘8090新时代政策便民宣讲团’下基层、进社区、走村屯”行动、“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演讲活动和“营商环境优秀窗口(岗)”评选活动,着力实现“六个一”,让更多青年骨干成为党的创新理论和“一网通办”改革成果的传播者、践行者和推动者,大力宣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理念,加大沈城人民“共同打造沈阳营商环境”的主动参与度,提升沈城人民的家乡荣誉感、自豪感。

二是加强岗位实践锻炼。各事业单位有计划地组织新入职和领导管理岗位新任职人员在试用期内,到政务服务等一线窗口服务单位实践锻炼,面对面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体验。

三是组织岗位培训观摩。各事业单位可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举办针对性强、解决问题的集中培训。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到营商环境建设经验做法突出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窗口单位进行现场教学、观摩研讨,进一步发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服务群众中的“排头兵”作用。

(五)活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突出实践创新,力求取得实效”“坚持目标导向,强化指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