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辽宁籍或在辽宁高校就读的外省户籍的, 毕业年度及毕业学年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均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毕业生)。上述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原则上只可参加1次专业转换培训。毕业后曾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在培训范围之内。
二、培训内容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互联网营销师、动画制作员、人工智能训练师、工业机器人操作及应用、无人机应用技术及维修、大数据开发、软件系统操作、数字新媒体制作、直播电商、物联网应用、室内装饰设计5G通信技术应用、数控设备应用与检修、新能源汽车维护等专业。
三、培训时长
培训时长按专业确定为3—6个月。每天培训不少于6课时,每课时45分钟。学员个人出勤率原则上不得低于90%。
四、培训费用
对参加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补贴,不同专业补贴期限和标准不同,补贴直补培训机构。
五、培训流程
1.前期准备
(1)遴选培训机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遴选确定承担该项目的培训机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学员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选择承担专业转换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进行报名,相关信息可登录“沈阳业市”舒心就业服务平台(www.syhrsa.org.cn)查询。
(3)开班审核。培训机构根据学员报名情况,确定班型、班次及开班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向区、县(市)人社部门提出开班申请,审核备案通过后方可开班。培训机构应合理确定每班学员人数,原则上每班最多不超过 50人。
2.考核评价
培训机构在各班课程结束前10个工作日,向所属区、县(市)人社部门提出结课验收申请,区、县(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对各班结课验收。培训机构将通过结课验收的学员名单提交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部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进行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对合格者核发相应证书。
五、培训补贴
培训机构向所属区、县(市)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报经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对补贴资金汇总复核后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银行基本账户。
六、联系方式
和平区 024-31912272
沈河区 024-22898021
大东区 024-24150012
铁西区 024-25910815
皇姑区 024-86459252
浑南区 024-24210635
沈北新区 024-88043266
于洪区 024-25321407
苏家屯区 024-89810027
辽中区 024-87882472
法库县 024-87103708
康平县 024-87332035
新民市 024-2762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