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沈阳市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5年06月06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9号)以及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4〕209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关于做好沈阳市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5〕17)(以下简称《市通知》)。现将《市通知》解读如下:

一、补助标准

沈阳市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标准为1000元/人。

二、招用时间

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可按招用人员在申领企业首月参保时间确认,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在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三、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区、县(市)审核→公示→拨付补贴资金

四、申报期限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6年6月30日前到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五、其他

1.市通知未提到的事宜按照《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4〕209号)执行。

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政策执行期间《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27号)和《关于调整我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申请程序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27号)暂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