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及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辽人社发〔2026〕4号)精神,扎实做好“十五五”时期沈阳市工伤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制度功能,坚持源头治理,有效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风险,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切实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
二、文件重点内容解读
(一)工作目标
1.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5年降低10%左右;
2.出行、即时配送等平台企业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发生率5年降低10%以上;
3.重点职业病发病人数明显下降。
(二)重点行业与重点领域
方案确定5+N重点行业体系,覆盖危化、矿山、建筑、交通、机械制造及“2211”相关产业,聚焦新就业形态,同时重点防范冬季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作中突发疾病视同工伤等风险。
(三)主要任务
1.建立市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打通跨部门数据共享,开展警示教育;
2.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闭环管理;
3.引入行业协会、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项目实施,实行项目全流程监管;
4.依托工伤监测数据,动态确定年度重点领域;
5.多渠道开展工伤预防宣传,落实工伤预防集中宣传月;
6.创新分级分类培训,建立四级培训体系,推行培训学时互认;
7.用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杠杆;
8.构建工伤全链条监测指标体系;
9.推进“人工智能+”数字化转型赋能业务与项目监管;
10.完善工伤预防专家库,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人社、应急、卫健、市场监管及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工会组织履行监督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勇于创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探索形成可操作、可监管、可评价、可推广的工伤预防工作模式。
3.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加强档案管理,实现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规范工伤预防经费使用和管理,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4.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工伤预防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病防治深度融合。固化“市级统筹推进、区县分级落实、部门横向协同、典型示范引领”的工作模式。
解读部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联系人:张珑馨
联系电话:024-22539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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