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沈阳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答辩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及答辩人员:


根据目前国家、省和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为保障广大答辩人员和评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评审答辩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现将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


一、答辩入场时,应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沈阳市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答辩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答辩人员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答辩人员可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二、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

37.3℃)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体温复测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答辩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答辩人员,除提供本人答辩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确认具备可参加答辩条件方可进入,否则不得参加答辩;

凡经现场专业医疗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答辩人员,不得参加当日答辩。


三、请全程佩戴口罩,入场后请自觉保持安静,关闭移动通信工具。因疫情防控原因,答辩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答辩时间在本人答辩前15分钟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入答辩现场。答辩后,立即离开答辩区域。


四、答辩人员要严格按照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答辩人员要对答辩前14天行程及“健康通行码”绿码、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不实信息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答辩人员自负。


五、具体答辩时间及答辩地点另行通知,(近期将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附件:答辩人员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x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