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沈博士后平台,相关企事业单位:
2025年是我国博士后制度创建的40周年,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第二届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准备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辽宁省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省赛)拟于7月在沈阳市举办。为组织好沈阳地区博士后参赛项目,进一步打造新时代沈阳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品牌,建设博士后创新创业的高水平交流展示平台、吸引集聚人才的开放合作窗口和培养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有效渠道,造就具有竞争力的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我市计划于5月上旬开展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沈阳地区选拔赛(以下简称市赛),现将市赛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赛按照国赛、省赛模式设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共设7个专业领域,分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
二、时间安排
(一)辽宁省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沈阳地区选拔赛报名阶段(即日起至4月24日)
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即日起开始报名,揭榜领题赛榜单预计4月15日公布,公布后即可报名。
(二)辽宁省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沈阳地区选拔赛审核暨选拔阶段(5月上旬)
由各区县(市)人社局和沈阳地区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根据参赛赛道进行报名,确认人员参赛资格后分配至各相关赛道。届时根据各赛道参赛情况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对参赛项目开展现场评审,确定比赛排名。对获得优胜奖的项目,择优推荐参加第二届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其中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比赛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线上路演。
(三)辽宁省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沈阳地区选拔赛成果展(其他活动安排另行通知)(5月下旬)
根据选拔赛结果,优选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各5个博士后项目现场路演;组织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单独设立成果展示并进行博士后招聘及博士后项目合作洽谈。
(四)辽宁省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7月上旬)
省赛拟由沈阳市承办,省内14市及沈抚示范区共同参赛,以“1+6”方式开展。“1”,是举办第二届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辽宁选拔赛。“6”,是在大赛过程中同步举办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会暨博士后制度实施40周年纪念大会、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展示展演、博士后工作成果展、优秀博士后风采展、博士后专场招聘会、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对接会6项系列活动。
三、参赛条件
(一)创新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他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守约定等情况。
(二)创业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1月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4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法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三)揭榜领题赛
聚焦省内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难题、科研攻关和技术升级需求,面向国内在站或国内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群体征集解决方案,实现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成果与有效需求精准对接,推动博士后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和快速落地,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提高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整体成效。
1.张榜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生产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3)能够保障张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完成后能够率先在本单位推动应用。
(4)与揭榜人员/团队成功对接后应依法签订合作协议,兑现揭榜领题项目承诺资金。
2.张榜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应符合下列条件:
(1)重点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领域“卡脖子”前沿技术、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的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
(2)单个项目需求投入总额一般不低于100万元。
(3)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4)项目须明确指标参数、资金投入、时限要求、产权归属及其他应向参赛应征方提出的条件要求。
3.揭榜者应为我省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内外博士及其团队,并具备以下条件:
(1)能针对张榜需求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2)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年限及进度安排等。
(3)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揭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5)张榜单位员工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参与本单位需求项目的揭榜。
(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
参赛人员和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参赛人员应为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开发团队的核心成员,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不限国籍。
2.参赛项目应为意向在国内合作(转化)的科研创新项目、与国内单位进行科研创新合作的项目(课题)或以科研创新成果注册企业的落地项目。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科研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个人或团队应承诺申报材料及比赛过程中无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纠纷、商业侵权等失实或失信行为。
四、市赛报名流程
1.沈阳地区创新赛项目报名。沈阳地区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基地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赛道将(附件2)于4月18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市场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设站单位、近3年受“沈阳市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的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至少申报1个创新赛项目。
2沈阳地区创业赛项目报名。由各区县(市)人社局积极发动辖区内企业报名参赛,各辖区内博士后设站单位根据出站博士后信息向区县(市)人社局积极推荐人选。各区县(市)人社局将(附件3)于4月18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市场处。各区人社局至少申报2个创业赛项目;各县(市)人社局至少申报1个创业赛项目。
3.揭榜领题赛项目报名。市赛揭榜领题赛张榜榜单计划于4月15日发布,4月30日前请沈阳地区各博士后设站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后进行揭榜,揭榜情况同步报送市人社局市场处。
4.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项目报名。符合参评条件的人员,根据个人情况、参赛项目情况积极报名参赛,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bs.rsj.quanzhou.gov.cn)注册报名。国赛执委会对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2025年4月20日至7月31日。国赛执委会对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报名结束(2025年7月31日)后专程回国(来华)到比赛现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参赛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国际旅费资助。沈阳地区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报名情况请同步报送市人社局市场处,市赛将以线上路演的方式进行。
后续如沈阳地区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自行报名参加国赛,请将参赛相关情况同步报送市人社局市场处。
五、激励政策
(一)国家奖励政策
1.国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若干,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2.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组别的每个赛道设置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
3.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每个赛道设置金奖3名、银奖7名、铜奖10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
(二)省市奖励政策
1.对省赛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
2.对沈阳地区获得国赛金奖的博士后,直接纳入沈阳市C类高层次人才。
3.对代表辽宁参加国赛获得金奖、银奖、铜奖,或获得省赛一等奖的参赛团队所在单位,优先推荐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对其创办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直接批准设立辽宁省博士后实践创新基地。
4.获得国赛金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团队核心成员限3人,下同)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仅限1人),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获得国赛银奖、铜奖或省赛一等奖、二等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在研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出站人员可经相应高级评委会组织专家考核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获得省赛三等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在研人员可经相应高级评委会组织专家考核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出站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获得前述国赛金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非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获得前述国赛银奖、铜奖或省赛一等奖、二等奖项目团队中的其他省内核心成员,可参照同奖项博士后在研人员执行;获得国赛金奖、银奖项目团队中的省内非核心成员及获得省赛优胜奖项目团队中的省内核心成员,可直接申报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其参与的博士后创新创业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经相应高级评委会办事机构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5.获得国赛金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仅限1人),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其中事业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聘任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合作导师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获得国赛银奖、铜奖或省赛一等奖、二等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事业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所在单位可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无常设岗位空缺的,可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获得国赛金奖、银奖、铜奖或省赛一等奖、二等奖项目团队其他核心成员可参照执行。
6.省赛获奖博士后,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时可将其作为高层次人才采取考核方式引进。
7.对积极组织参赛、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三)科技成果转化对接
结合各参赛获奖项目产业特征,为创新项目提供项目成果价值评估、洽谈对接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为创业项目提供投融资、办公场地等园区落地服务;为揭榜项目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完成后率先推动应用。
(四)项目宣传推广
通过赛事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在各类大型人才交流活动上,为项目提供展示交流、产业对接和人才服务等多项渠道。
六、有关要求
(一)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个人情况、参赛项目情况科学选择参赛组别和相应赛道报名参赛,并在通过相应遴选程序后获得全国总决赛参赛资格。同一项目或同一人员不得在大赛不同组别、不同地区或单位重复报名参赛。在第一、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组别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及团队负责人不得再次报名同一组别的比赛,创新赛、揭榜领题赛、海外境外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创业赛。参赛人员因不当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所有参赛人员须无科研失信行为或不处于科研失信惩戒期。
(二)请沈阳地区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基地)设站单位提供以下5项内容:
1.设站(基地)以来平台运转情况(附件4);
2.设站(基地)以来工作总结(附件5);
3.设站单位优秀博士后(每个设站单位至少报送1人,已出站、在站或海外留学归来博士后都可以)500字个人简介、个人工作或生活照片3张(附件6);
4.设站单位博士后参与的科技成果简介,并附3张体现科技成果的照片(附件7);
5.设站单位近期对博士后的招聘需求表(附件8)
(三)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18日前将附件2—3电子版(无需盖章)报送至市人社局市场处;附件4—8电子版(无需盖章)于4月23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市场处。邮箱nsgss2577@163.com。
(四)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在网站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并提交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摘要、团队或企业介绍、创新成果及技术、所提供产业或服务、市场分析、营销策略、财务规划、风险及其管理等内容。(提示:博士后大赛项目计划书没有模板,请申报的时候在网上填报,然后下载打印一份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用于专家评审。)
参赛人员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于4月30日前向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项目计划书,供专家评议使用。
联系人: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处 张哲 22899296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1403房间
邮箱:nsgss2577@163.com
附件:
1.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第二届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准备工作的通知.pdf;
2.辽宁省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沈阳地区)创新赛报名表.xls;
3.辽宁省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沈阳地区)创业赛报名表.xls;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