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人社发〔2021〕34号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将《沈阳人才驿站实施办法》等7项人才政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沈阳人才驿站实施办法
2.沈阳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办相关活动奖励实施办法
3.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次性建园补助实施办法
4.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版)
5.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办法
6.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场地补贴实施办法(新修订)
7.沈阳市人才服务贡献突出奖励实施办法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 阳 市 财 政 局
2021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