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人才战略促进沈阳经济发展的提案(第168号)的答复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7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韩红春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贯彻人才战略促进沈阳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市人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人才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大局,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在“引得来、用得好、留得住”上做文章,积极优化人才环境,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力资源保障。

一、健全完善人才招、引、育、留、用个性化政策

(一)全力打造宜居城市

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以“风景、人文、时尚为要素打造青年友好型街区,以平台、环境、新经济为重点建设人才成长型城市,不断优化栓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解决好人才医疗保健、子女就学、父母养老等后顾之忧,让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向往沈阳、扎根沈阳、圆梦沈阳”的目标,围绕“风景、人文、时尚、平台、环境、新经济”等6+N个模式,聚焦就业创业、住房保障、教育卫生保障、城市活力、创新驱动等重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各部门和各地区配合,全力推进,助推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同时,我市积极打造民生品牌,为美好生活提质加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推动"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健康沈阳、品质养老"等民生品牌落地做实,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优化人才政策体系

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我市相继出台了“人才新政24条”和“补充9条”以及配套细则,形成了“24+9+N”的人才政策体系。2021年,又适时升级到人才新政3.0版。主要围绕科技创新、人才创业、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精准支持,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人才政策体系。2022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和省“兴辽英才计划”政策措施,我市在“人才新政3.0政策”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兴沈英才计划”。“兴沈英才计划”共125个政策点,围绕产业发展,具体实施“六大人才工程”:1.海内外高精尖科技优才集聚工程;2.产业人才支撑工程;3.青年后备人才储备工程;4.技能人才培养工程;5.实施“三链融合”的带土移植团队引育工程;6.实施符合振兴发展需要的重点领域专门人才支持工程。

(三)提升技能人才地位

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人才、技能人才聚集一直是我们的优势之一。2022年10月27日,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于在中国工业博物馆开幕。举办此次大赛对于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辽宁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起到重要助推作用。该大赛对标世界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以打造辽宁省综合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引领各地、行业企业、院校开展百万人次的技能展示和岗位练兵,为世赛、国赛培养选拔辽宁省优秀选手为目标。本届大赛以“强技能、兴辽宁、创未来”为主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用为本、就业导向、创新引领和节约安全”的基本办赛原则,推动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以高质量充分就业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大赛共设108个比赛项目,包括数字技能、智能制造等共36个项目;装备制造、石化冶金、加工制造等41个项目;现代服务、乡村振兴等31个项目,基本实现了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全覆盖”。为激励广大劳动者参赛,对各项目第1名的选手,授予“辽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符合条件的授予“辽宁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第1名的女职工选手,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辽宁省巾帼建功标兵”。同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省部级荣誉。 

10月27日至28日,在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期间,同时举办高技能人才论坛、技工院校校长论坛和高层次人才论坛。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迫切需要技工教育和技能人才支撑。10月27日上午,以“技能成才、技能强省、技能报国”为主题,举办高技能人才论坛。论坛邀请洪家光、方文墨、罗佳全、张文良四位优秀高技能人才,分享成长成才经历,与现场观众交流互动。参加论坛的全省技工院校青年学生和企业青年工人纷纷表示,要以四位优秀高技能人才为榜样,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强省、技能报国之路,自信、自尊、自强,把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紧密结合起来,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潜心钻研,提升技能,勇于创新,精益求精,不断攀登技术技能高峰,用精湛技艺和过硬本领成就自身辉煌的职业生涯,为企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作出贡献,共同把辽宁人的拼搏创新精神传承下去。

二、优化人才认定程序,提供“一站式”服务       

人才认定工作自2016年我市“人才新政1.0”开始,制定出台了《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沈人社发〔2016〕54号),由市人社局组织开展。截至目前,经过4次调整优化,2019年制定出台了《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补充办法》(沈人社发〔2019〕19号),新增了“同规则、同待遇”的认定方式;2020年制定出台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57号),参照杭州、郑州、大连、厦门、深圳等全国重点城市的人才分类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不断修订完善认定标准,新增评审认定方式;2021年制定出台了《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沈人社发〔2021〕26号),进一步优化完善认定标准,新增自主认定方式;2022年制定出台了《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沈人社发[2022]27号),进一步优化完善认定标准、认定工作流程和管理。目前人才类别划分为顶尖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领军人才(C类)和拔尖人才(D类)。通过直接认定、评审认定、自主认定等方式予以认定,人才认定后可享受“兴沈英才计划”相应政策待遇。

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理念,不唯人才“帽子”、论文、职称、学历、奖项,综合考察人才的专业水平、能力潜力、工作经历、业绩贡献、薪酬待遇等因素,将各类实用人才、专门人才、新型业态人才、柔性引进人才、有意来沈的外埠人才纳入认定范围。目前,全市人才库已达12231人,ABC类合计2364人,D类9867人)。2022年度新认定218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440人(B类57人,C类383人),D类1740人。一是直接认定。符合沈阳市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和“沈阳政务服务”手机APP,即可实现认定申报,即时办理、发放人才卡等功能。二是评审认定。对于认定标准中难以明确界定的,确有特殊才能的实用人才、专门人才等,达到相应层次人才水平的,可由人才单位提出认定申请,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综合人才专业水平、能力潜力、工作经历、业绩贡献、薪酬待遇等,进行评审认定。三是自主认定。积极向用人主体授权,我市人才认定工作向企业大力倾斜,让企业唱主角,构建“企业认可、市场评价、政府支持”的人才认定新模式,有成熟人才管理体系的企业,可以进行自主认定科技创新人才。

2021年6月在市行政审批大厅一楼开设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推出18个高层次人才服务项目,包括: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预审、“高层次人才卡”的制发和管理、我市惠才新政的宣传和咨询答疑、代办跑腿服务以及其它个性化服务等。一是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功能。加强市、区两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建设,打造“一站式”工作模式。构成“线下服务窗口+线上服务平台”的立体化人才服务体系。为高层次人才来沈创新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开设高铁、机场贵宾专区。二是推行业务专员制度。根据各类人才个性的需求,提供“一对一”“保姆式”专员服务,切实解决人才遇到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实现定制化的贴身服务。

三、人才政策向企业等用人主体大力倾斜

(一)积极开展企业人才自主认定工作

2022年,根据“兴沈英才计划”要求,建立灵活的人才认定机制,在原有政策基础上,修订完善了《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沈人社发〔2022〕27号),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市场产业需求为导向,通过加强用人主体层面的主动作为,积极构建“企业认可、市场评价、政府支持”的人才认定新模式,授权220家有成熟人才管理体系的企业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自主认定人才。把人才享受的薪酬待遇、创造的市场价值、缴纳的所得税收等作为重要衡量指标,推动企业成为人才集聚和技术创新的主体。通过赋予企业高层次人才的自主认定权,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一方面用人主体能清晰且及时地掌握产业链上各类人才稀缺程度,另一方面也势必基于内部公平对结果负责,促使将最优化的政策资源以最有效的方式赋予相应人才。根据工作计划,2023年全市拥有人才自主认定权限的用人单位数量将达到300家。

(二)实施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政策

我市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大力推进产业人才支撑工程,紧扣“5+3+7+5”20条产业链发展需求,做好“三篇大文章”,编制《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以产引才,以才聚产,奖励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努力促进人才与产业相适应,产业与人才相融合。2022年,按照《沈阳市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实施细则》规定,对全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重点企业,按照《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引进的各类人才,择优给予6万元、9万元、15万元、30万元奖励。奖励惠及汽车及零部件、通用机械装备、航空、智能传感器等15条重点产业链上企业,其中,产业链链主企业6家。奖励的人才均为企业引进的核心岗位人才,其中包括,掌握核心技术专家,“卡脖子”技术团队成员及具有产业技术革新潜力人才。

(三)积极开展招才引智活动

2023年,我们计划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及用人单位开展系列招聘活动。具体包括:全国大中城市高校毕业生巡回招聘“沈阳站”活动,赴北京、哈尔滨、长春、大连4市开展“双一流”重点高校招聘活动、赴广州地区开展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活动、重点覆盖哈尔滨、长春、大连等城市5场网络招聘活动,“五送进校园”招聘活动,中高级人才招聘活动,“心系辽宁 情注家乡”离校未就业暨寒暑假返乡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同时,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组织的招聘活动大中型城市招聘活动,“百校千企”及“走进江苏”等招聘活动。

自2月23日至今,2023年沈阳市招才引智系列活动(春季)已完成了北京站、大连站、长春站和哈尔滨站四个地区10所重点高校现场招聘活动,参会企业达到201家,提供岗位1078个,需求5261人。活动线上线下收到简历累计6000余份,现场活动初步达成就业意向人数累计达651人。

四、完善人才信息网络交流平台 

(一)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管理系统作用

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及政务服务APP两个端口平台,开通包括人才认定直接认定、评审认定、自主认定、认定升级、信息维护等线上申报与管理功能模块,推广“人才认定一件事”线上办理,结合人才窗口线下服务,构建立体化人才服务网络,进一步缩减办结时限、减少申报成本,人才满意度显著提升。我市人才认定工作从最开始的单一的直接认定方式,扩展到评审认定和自主认定,是对建立我市各类人才认定评价机制的创新尝试和大胆探索,进一步完善了人才评价和认定方式,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满足人才实际需求,更利于各项人才政策兑现落地。

(二)建立“人才地图”,掌握人才动态

紧扣产业布局,实施更精准的人才工程,深入研究重点领域产业发展与人才分布,利用大数据为重点产业绘制人才群落地图,为精准布局产业、精准引才提供导航,不断壮大创新人才和产业化队伍。人才地图以直观的方式呈现全市人才状况,做到动态更新,实现人才来源、人才分布、人才流动和决策预警四大功能,发挥人才地图直观、实时、快速的优势,为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主界面以百度地图中沈阳市行政区划地图为模版,直观呈现各县、区(市)人才分布、数量等情况。分界面:以高层次人才、技能人才为代表,显示各类人才的数据分析。同时,能体现人才属性:包括地域属性、单位属性、产业属性、自然属性等。

(三)筹划建设全市统一的数字化人才信息服务平台

我市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和城市的发展经验,继续提升我市人才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水平。筹划建设全市统一的数字化人才信息服务平台,协调组织、科技、人社、工信、科协、金融、卫健、教育等部门。“一中心、三平台”的结构体系,将包括数据中心、用户平台、工作平台和指挥调度展示平台。市数字化人才信息服务平台作为全市人才服务工作平台,将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将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协同办理,构成“一网通办”全流程服务体系。涵盖人才认定、项目申报、服务保障等多维度,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更具个性化的主动服务,变“服务对象找我”为“我找服务对象”,准确感知在沈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需求,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包括创新型企业家奖励、高水平技术创新型人才奖励、人才贡献专项奖励、高端外国专家资助、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女性人才服务、院士工作站资助等项目);准确感知劳动者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例如大学生求职招聘服务,职称评审服务等,将全市人才信息化服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五、以人才引领创新驱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支持

市发改委把人才创新驱动作为引领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路径和重要抓手,摆在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位置,在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任务清单中,明确提出要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制定系列政策稳经济,制定出台了《沈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系列政策,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重点引进一批在关键领域掌握前沿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家团队和顶尖创新创业人才,搭建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平台。

(二)以城镇化建设为载体,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充分发挥城镇化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作用,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政策,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促进我市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为1.1万名农业人口办理城市户籍;开展“春风行动”,帮助1.3万名农民工实现在城市就业;落实义务教育政策,1.7万名随迁子女实现免试就近入学。

(三)以申报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为突破,强化主导产业人才储备

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全年我市获评“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的契机,大力推动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加强职业教育领域项目谋划,策划储备各类职业教育重点项目10个,总投资4.4亿元。今年沈阳大学人工智能与装备制造工程实训中心和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创新实训基地2个项目共获得中央资金1.6亿元,教育领域获上级资金在全省排名第一,创历年来该领域争取中央资金之最,是“十三五”时期该领域争取中央资金额度的2.7倍。2024年两个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提升我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整体水平和职业教学实践能力,缓解我市技能型工人缺乏问题。

(四)以组织双创活动周为契机,拓展人才就业渠道

      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市发改委成功组织筹划2022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辽宁分会场活动,今年活动由省市政府主办、市发改委等单位承办,围绕“创新增动能,创业促就业”主题,组织开展主题展示、“链通北上广”双创对接会等系列活动,充分展现大学毕业生、科技人员离职兼职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典型案例和丰硕成果。活动周期间全市各地区、高校院同步开展各类特色活动106场,包括讲座培训类活动38项、项目路演类活动16项,会议论坛类活动16项,赛事类活动7项,其他活动29项。此外,活动周期间全市顺利举办了“链通北上广深”双创专场对接会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20余场,线上线下参与人数超过5万人,有力激发了创新创业活力,营造了火热的创新创业氛围。

六、以更高质量的高等教育推动沈阳振兴发展

目前,在沈高校共42所,其中,本科25所,专科16所,开放大学1所。为推进高等教育更好服务沈阳振兴发展,重点开展如下两项工作:

一是支持“双一流”大学建设。我市拥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1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所。2019年以来,我市每年筹集3亿元专项资金,累计投入6亿元,支持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等17所在沈高校,围绕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五个方面开展"双一流"项目建设。

其一,聚焦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平台,支持高校围绕智能制造、新材料、高档数控机床、现代农业等重点创新链需求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其二,聚焦加强产业转型相关学科建设,支持高校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共计20条产业链发展方向和发展需求,加强学科建设,解决产业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其三,聚焦科技创新成果本地孵化,支持高校与企业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与企业或投资机构联合建立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研究院、高速高精度轴承测试平台等标志性中试熟化平台建设,实现在平台开展技术开发、产品验证、商业价值评估和市场应用研究,使其成为多主体多元素的合作交流平台。其四,聚焦吸引高校毕业生留沈就业创业,支持高校建立政校企协同服务机制,推动高校毕业生留沈就业创业。

高校“双一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在学科建设方面,新增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6个,东北大学新增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辽宁中医医药大学、沈阳化工大学等高校的环境科学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物学、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等11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1%。

二是在重点实验室建设方面,培育部、省级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平台11个,培育国家级科技奖励5项,培育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53项。三是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2022年签订转化项目706项,合同额4.37亿元;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极端环境微生物研究中心张世宏教授团队的“基于嗜盐曲霉菌系的秸秆腐解与障碍土壤修复技术”科技成果,以1200万元技术交易额转让给辽宁一家农业企业,刷新了我省农业领域技术转让金额最高纪录。四是在人才引进培养方面,引育长江学者、百千万及杰青等高层次人才907人。辽宁大学引进国家级人才项目获得者余淼杰担任校长,沈阳药科大学孙进、罗聪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沈阳工业大学张凤阁风力发电研究教师团队、沈阳建筑大学张珂工程装备教师团队、沈阳农业大学陈温福作物学教师团队、中国医科大学闻德亮临床医学导论教师团队荣获教育部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辽宁大学潘一山教授获光华工程科技奖。五是在大学生留沈就业创业方面,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30余项。大学生在国家级比赛中成绩优异,东北大学获第十届中国 TRIZ 杯大学生创新方法大赛金奖,学生科技竞赛获奖数量排名全国第2,综合排名全国第7。东北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农业大学等高校获评全国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沈阳理工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大学等高校在中国国际“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数量突破100项。

二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9年,我市被确定为“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市教育局以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为契机,鼓励引导驻沈高校依托优势学院专业,紧密对接区域产业链、创新链,提高人才培养针对性。一是着力集团办学,推进校企融合。持续深化集团化办学,延伸办学空间,通过“引校入企”“引企入校”等形式,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培训基地,全市共建成职教集团19个,参与企业1000余家,通过联合开展基地共建、学校教师与企业员工互训、人才培养、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就业、职业、产业、行业、企业等"五业联动",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二是着力试点改革,推进协同育人。2015年,教育部实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以来,沈阳市11所高职院校作为国家级试点单位,率先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沈阳机床、华晨宝马、沈阳地铁、本钢集团等规上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市教育局以“沈阳市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项目”为契机,在全国率先开展“1+1+N”双元体系探索,即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投资建设一所双元制学院、一个跨企业培训中心和若干个企业实训基地,基本形成校企共同招生、企业深度参与、以企业为主导的双元育人模式。目前,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的中德学院和装备制造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已挂牌成立,在校学生达600人。在中德产业园建设的中德学院和跨企业培训中心已投入使用,每年培训4000人次。三是着力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平等择优、先建后认、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标准和评价办法,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目前,纳入培育名单的国家级企业1家、省级企业34家、市级企业220家。四是着力深化校地合作。深化“市长大学校长(科研院所长)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机制,推进高校院所释放创新潜能。2021年建立沈阳市政产学研合作工作推进会议制度,强化政府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政合作机制,聚焦人才引留、成果转化等具体问题和制约因素,推进机制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改革试验,实现政产学研密切协作、同向发力、融合发展。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7日